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华航院字[2006]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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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是负责学校教职工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调配的职能部门。
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制订并执行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定,大力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工人考级晋级工作;负责各类人员考核、奖惩与工资津贴发放调整工作;
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学校长期和近期发展规划制定教师和各类人员队伍建设计划和人员流动计划,调整和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比例;负责各类人员的国内培训、进修和提高工作;负责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审批手续;
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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